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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3日在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王劲松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淮北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审计工作新使命新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较好发挥了审计在淮北更高质量转型发展中的建设性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促进实体经济减负增效。围绕工业强市战略,出台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新增减税降费12.67亿元、安排4亿元,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争取上级涉企补助资金1.2亿元,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投入研发资金0.45亿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财政贴息撬动创业担保贷款1.1亿元,全力支持创业就业。
——保障民生投入稳步增加。全市民生支出166.8亿元,增长12.8%,占财政支出85.2%;投入48.2亿元,扎实推进33项民生工程。实施77个老旧小区改造,建成3918套棚改房;安排3.45亿元,全力保障新冠疫情防控;发放惠农资金7.88亿元,拨付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0.8亿元,有效落实惠农政策。
——加快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强化重点领域支出保障,筹措40.65亿元,支持高铁新区、淮徐快速通道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拨付5.7亿元,持续推进淮水北调等5个ppp项目建设和运营。落实2.4亿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投入5.1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22.5万亩,年收入50万元以上集体村达65个。
——推进财政改革不断深入。出台教育等5个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和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办法,对13个项目和13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健全“定期报告 重点关注”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稳妥化解隐性债务;推进全市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完善直达资金督查机制。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推进市建投集团系列改革。
一、市本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审计了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预决算编制有待改进。因预算审核不到位,市级预算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支预算数与部门预算反映的收支预算数不一致,分别相差1600万元、344万元。2021年底,市级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中结存国企上缴利润22315.61万元,未及时划缴国库,影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真实性。
2.转移支付管理仍需加强。因项目推进缓慢、项目实施方案调整等,4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711.72万元滞留或闲置一年以上;分配下达三区的1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29.42万元,因无资金分配方案,至2022年4月底仍未分配使用;依据2019年“百村示范”工作资金分配方案,分配2021年市扶持村25个名额资金216万元,分配名额在县区发生变化,分配方案未调整。
3.专项债券资金管理需强化。因项目进展缓慢等,2个专项债券项目未能按计划建成投入运营并取得预期收益;因相山经济开发区智慧园等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债券资金闲置2447万元。
4.预算绩效管理有待提高。市财政分配下达5项市级专项资金4828.61万元时,未同步下达区域或项目绩效目标,也未将整体绩效目标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
6.部分国有资产信息反映不够真实。22家预算单位国有资产报告未如实填报土地情况,涉及土地面积143.73万m²。
(二)开发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政策兑现不严格。一是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开发区”)与4家企业签订的投资协议,未约定厂房装修等级和新购设备一次性投资要求,并且与每家企业约定的支付装修补贴资金进度比例也不一致。2021年,支付4家企业装修补贴资金1240.06万元。二是2019年1家企业纳税额未达到合同约定预期税额,开发区在未核实企业提出的影响其销售额因素情况下,兑现企业销售补贴211.56万元。
2.资金管理有待规范。一是2019至2021年,开发区按合作协议约定支付2家单位服务费500万元、199.9万元,2家单位未完成或未按时完成约定的合作事项。二是截至2021年底,应收未收众创工业园厂房和f型厂房租金、物业费等575.38万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采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对市级75家一级预算单位和所属236家二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等数据进行了综合分析及疑点数据核查,重点对3家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现场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保证金政策未执行到位。至2022年4月底,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21.54万元尚未及时退回,涉及7个政府采购项目,9家供应商;3家预算单位3个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约定的质保金比例均为5%,超过国家规定比例3%,多预留质保金14万元。
(二)预决算编制有待改进。2019至2021年,1家预算单位编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预算不够准确,执行率分别为239.9%、210.8%、152.1%;2家预算单位编制的13个预算项目未细化,预算金额7703.9万元,在预算执行中进行了二次分配。5所学校7个预算项目未编制项目支出决算,实际支出626.48万元。
(三)非税收入征收还需加强。截至2021年底,3家预算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533.35万元;5家预算单位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60.46万元;1家预算单位未经审批减免租金19.5万元。
(四)公务费支出控制不够严格。4家预算单位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费支出114.24万元;5家预算单位在培训费中列支报刊费等81.5万元。2家预算单位提前列支2022年租车费等30.19万元。
(五)绩效目标管理有待提高。8家预算单位37个预算项目未设定项目绩效目标,预算金额17245.09万元;5家预算单位15个预算项目未完成设定的绩效目标,预算金额4366万元。
(六)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至2021年底,4所学校搬迁后,仍未将相关资产移交给迁入学校,涉及账面原值3086.69万元、土地面积6.04万m²;5家预算单位存在闲置资产,涉及账面原值335.92万元;5家预算单位处置国有资产的信息公开不全面,涉及账面原值621.92万元。
(七)政府采购价款支付不够及时。15家预算单位支付21个政府采购项目价款500.76万元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2020至2021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2020至2021年,全市工伤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工伤保险金”)收入46366.01万元、支出53860.73万元,基金缺口较大。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制度执行方面。相关部门未在工伤保险金支出预算中编制工伤预防费预算,工伤预防工作缺乏必要的经费投入。
2.基金征缴方面。截至2021年底,全市尚有2977家用人单位未参保;439家单位欠缴工伤保险金10.93万元;1家施工单位少申报缴费基数1.91亿元,少缴工伤保险费22.92万元。
3.基金使用方面。因审核不严,经办机构发放已死亡人员4人的工伤保险待遇 1.15万元、不应享受供养亲属政策的3人抚恤金32.63万元;因提供的银行账户错误、第三代社保卡未启用等,至2021年底,未及时发放59人工伤待遇82.13万元。基金管理部门从基金中列支本单位邮电通讯费等13.35万元。
4.基金管理方面。工伤保险信息系统部分数据更新不及时、录入不完整;少数工伤认定档案没有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证明。
审计期间,已追回死亡人员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1.15万元,发放39人工伤待遇55.92万元。
(二)2020至2021年度市本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计情况
2020至2021年,市本级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下简称“易地建设费”)6571.24万元,支出3595.61万元,2021年底账面累计结余11898.20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审批环节。15个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时间晚于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先建后批;16个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未办理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
2.征收环节。12个建设项目应缴未缴易地建设费855.88万元;2011年,1个已完工建设项目欠缴易地建设费256.65万元,将1处商业房产抵押给原市人防办,至2022年3月底,仍未办理房产过户;违规收取2个公租房项目易地建设费14. 98万元。
3.管理环节。因项目管理人员变动,1处人防工程已超计划工期1年仍未竣工。1处结算金额197万元的人防工程,项目资产未入账核算管理。
4.使用环节。2处人防工程地下室闲置一年以上;1处已使用的人防工程,未取得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
(三)市本级信息化建设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20至2022年4月底,市本级信息化项目已完工33个、合同金额17778.63万元,在建11个、合同金额6226.27万元,1个因省级项目调整未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管理方面。1个已验收运营的项目2年运维费78万元,合同约定验收完成后支付合同额的95%,比目前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规定高出25个百分点, 运维服务存在违约风险。
2.建设管理方面。一是2个项目存在核酸检测样本采集等多项功能重复。二是项目前期论证不够充分,1个项目3个试点社区部分运维设备未正常使用,如202台烟感设备,正常使用率仅40.6%; 1个项目的可燃气体报警器等设备,未根据管网风险情况布设安装。三是1个项目在社区一键救助设备未安装情况下通过项目验收。
3.应用绩效方面。因没有接入内、外部数据,或接入的不同系统的部分基础数据关联度不高、有错误数据等,3个项目功能发挥不全,相关数据无法实现共享。
4.安全管理方面。3个项目未与运维公司及其人员签署保密协议;6个项目未及时进行等保备案、7个项目未开展等级保护测评;2个项目的运维公司人员拥有管理员权限。
四、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了市本级11个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复核和征收补偿情况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成本控制不够严格。一是2个项目控制价编制质量不高,分别多计工程量341.91万元、漏计工程量20.65万元。二是2个项目没有设计变更、签证单等资料,涉及造价金额43.9万元。三是5个项目结算审核不严,多计工程价款24.89万元。
(二)中标单位履约不到位。主要是中标单位管理、监理人员配备等与招投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如1个项目总承包单位更换的技术负责人执业资格、现场监理人员数量和执业资格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监理单位未按约定配备检测设备。2个项目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项目部成员未备案。
(三)征收补偿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项目开工时间早于用地批复时间近1年零10个月。二是2个社区集体补偿资金28.68万元转入个人账户管理。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并依法进行了处理。有关部门、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正在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市政府将在年底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五、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财政综合管理。准确把握预算编制政策要求,合理编制收入预算,编实编细项目预算;严格预算审核,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加强非税收入和工伤保险金征缴,确保应收尽收。加强部门间协作,做好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分配,强化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全程监控。多渠道盘活各类闲置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加强数据共享,夯实政府决算、资产报告编制基础性工作,提升编报质量。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突出绩效导向,积极推动绩效目标和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下达;积极开展新建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重大政策实施效果绩效评价工作,推动政策、项目提质增效;加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实现。
(三)进一步改进投资项目管理。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融资论证和评估,防范专项债券偿付风险。加强信息化项目建设统筹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管理、网络安全和绩效测评等工作水平。加强投资项目全程监管,严格履行建设程序,依法订立合同,严控建设成本;强化履职履约监督检查和考核,督促中标单位及相关人员尽职尽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参建单位规范管理。
(四)进一步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认真梳理已出台政策措施,健全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做好政策措施宣传解读;进一步规范各类涉企奖补政策兑现落实环节,及时清理纠正不合规行为;加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监督和问责力度,提升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努力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为加快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五个淮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